《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赶上了2014年最后的脚步,于12月22日正式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的完善,有利于保障财产权利。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来登记,主要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财产权益,给公民享受法律保护财产的权利。不动产登记属于依法治国的基本建设工程,是物权法的健全和完善,为下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不动产登记的推行,短期来看增加房价下行压力。不动产登记后,对于投资类需求的市场预期会产生影响。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会抑制投资性需求,各大房企还会进一步加大去库存的力度。对于房地产市场,短期会有一些心理影响。对于拥有多套住房,超过自身需要的投资投机需求会有所抑制。
从长期来看,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行业是利大于弊,以后买房子的人更加理性,同时应该鼓励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避免房屋空置浪费。不动产登记真正执行和完善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各方磨合。不动产登记在技术上没有什么障碍,主要是人的意识的提高,才能尽早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虽然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人申请登记,但立法以后,没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个人财产也不会公开,而是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产权纠纷,也可以依法查询、调档。
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2015年下半年,各地将陆续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2015年7月就将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