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建部:多举措稳定房价 房地产市场现三特点
3月15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记者会上表示,房价问题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房地产政策中,现在一项重要任务是稳定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春节后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发生了很大变化,上涨过快。一线城市都主动履行了调控的主体责任,采取了很多措施和办法:一是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实行严格的税收和金融政策;二是增加土地供应,而且公布于众,稳定预期;三是增加中小套型的供应数量,特别是搞好保障性供应建设;四是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主动发声,引导舆论。一部分二线城市也都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稳定房价。除了稳定房价还要抓好价格的监测,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销售企稳回升。2014年,销售面积、销售额都是双双下降的,其中销售面积下降了7.6%,销售额下降了6.3%。去年销售逐月回升,到年底销售面积增长了6.5%,销售额增长了14.4%。今年1—2月份仍然保持了这个势头。二是分化严重,而且日趋严重。三是库存严重。去年年底库存达到了7.1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了15.6%;今年1—2月份库存又达到了7.39亿平方米,增速达到了15.7%。库存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陈政高认为,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没有变。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为房地产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是未来房地产发展的巨大潜力,所以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应该充满信心。
2、楼市新政密集出台 限购与促销并存
近期,各地“因城施策”的楼市新政密集出台,呈现“限购、促销并存”的现象,具有“托底盖帽”特点。上海、深圳、南京和武汉等一二线城市密集出台了房地产新政,遏制楼市“高烧”。许多三四线城市祭出了“购房可获财政补贴”等重磅促销政策,鼓励民众买房。同时,多地提出要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并厉声叫停首付贷等业务。
深圳将收紧非户籍人口购房门槛,并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非户籍人口的资格判定,从此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提高至3年,并限购1套住房;对户籍居民家庭仍继续限购2套住房。执行差别化信贷。深圳名下无房并2年内无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深圳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上海发布史上最严调控政策“沪九条”,从严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2年改为5年。房贷方面 “认房不认贷”。同时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
武汉收紧公积金新政,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为50万元。
央行南京分行与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全省金融部门落实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审购房人首付款比例、首付资金来源。
苏州出台十项政策稳定房价预期,划出全年涨幅不超过12%的“红线”。
廊坊4月1日针对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环京四县收紧调控政策,涉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非本地户籍限购、严格规划管控等9项措施。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按之前的规定,同样情况下为首付20%。
沈阳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大力度鼓励买房去库存,对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契税全额补贴;在校生买房每平米奖励200元,两地分居家庭在沈阳市购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至少200个城市出台去库存新政。业内普遍预计新政将对住宅去库存形成实质性利好。截至目前,至少有山东、甘肃等多个省份提出发展跨界地产,即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等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据了解,不少城市商业项目已趋于饱和甚至过剩,以养老文化旅游为名圈地开发,导致在建项目、待建项目严重过剩的现象依然屡禁不绝。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宜尽快调整关口期,加快出清不良资产,不宜忽视降低非住宅地产库存风险。
3、住建部:将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规范和整顿
3月15日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指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是房地产市场一个组成部分,对促进房地产交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确实存在一些不良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甚至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坑害消费者权益。为此,住建部决定今年开展一次专项的规范和整顿,大体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一是要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的发布。二是全面推进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网签。通过网签制度的实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一女二嫁的问题。三是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人的交易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四是强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在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管理后,房地产中介机构才能获得网签、房源核验等相关权限。五是加强中介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六是要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将不良的、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系统中,形成黑名单,建立一个失信惩戒机制,提醒广大的购房消费者审慎地选择中介机构。七是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整治,不仅仅是打击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更要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国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会走上一个规范有序发展的轨道。近日因为哄抬房价被严查,北京房地产中介下架近万套高价房源。
4、央行正面表态叫停首付贷 北上广深全面排查首付贷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全国“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对首付贷公开表态称,央行与相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对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将对投机炒房力量,比如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等参与配资、提供贷款的活动进行调查和规范。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记者会上也明确指出,买房人首付“不能是借的”。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也明确表示针对近期部分中介出现的虚报房价,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等行为,今年住建部将开展一次专项的规范和整顿行动。不良中介将被拉入“黑名单”。据调查,已有多家银行内部下文“封杀”首付分期付或零首付,如发现购房者使用这些渠道申请房贷将拒批,而在识别购房者是否有使用“首付贷”,银行内部将有多种审查渠道。法律人士提醒,在银行加强首付贷监管后,购房者需留意避免使用首付贷可能带来违约风险。
部分平台甚至有推出零首付的情况出现,此举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有些类似去年的股票配资风潮。业内人士分析,过度杠杆化会驱使一部分收入较低或不稳定人群、高风险倾向人群涉足住房融资,容易产生次级贷,加大房地金融风险。目前,北上广深相继对首付贷‘出手’,排查相关P2P平台,链家等多家房地产中介也已暂停首付贷业务。但需要注意的是,首付贷已存在多年,在被打压后,需求还在,可能会以别的形式出现,如以消费信用贷款、装修贷等名义继续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分期渠道。
5、“营改增”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于5月1日执行。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应的规定。对过渡期政策的处理,试点文件中采用最多的方式是简易征收,保障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河北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3月9日,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征管业务衔接方案》。3月14日,河北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移交试点纳税人28.8万户。
“营改增”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企业优化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房地产营改增有助于房企减轻税负,相对应企业的利润率也会因为税负的降低而提升,同时,营改增后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对于一线城市及其周边的基本面良好的城市楼市而言也有积极影响。
《通知》对房地产有几大利好。土地成本在销售额中可以扣除,将对房企拿地产生刺激作用。在销售额中把土地款扣除,大大降低房企税负。尤其对于在一线城市高价拿地的房企,减税有利于其松绑压力,促使其增加房地产供应。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平移,不会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在过渡政策的有效期内,二手房买卖实际需要缴纳的税费基本无变化。不动产纳入抵扣,有利楼市去库存。动产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新增不动产允许抵扣后,大大减轻企业税负。这将鼓励企业投资不动产扩大经营规模,利好商业地产,有利于楼市去库存。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可分可合,房企有更大的腾挪空间。设立过渡阶段并有简易计税方法,短期内税率变化不大。明确过渡阶段以5月1日为界,有一个多月的准备时间,即使有一些“跨界”项目,也可以申请退回税款。5月1日之前全部可以按简易办法计税。而且,短期前后税率变化并不大。房企兼并重组基本免税,加速房地产行业整合。房企最大的资产土地等免税,不动产尤其是房地产项目大宗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促使土地、项目收购,加速房地产行业整合。
编者按:
增值税是对货物和服务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一般计征办法是逐节征收、环环抵扣,简易计征办法则类似营业税做法、对销售额一定比例(即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6、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公布:鼓励购买库存商品房
2016年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公布,提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序化解商品房库存,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合理降低交易成本,鼓励农民工在中小城市购房,落实好首次购房优惠政策。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扩大租赁市场房源。提高棚户区改造以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施公租房货币化。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把有能力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
7、“石家庄20条”组合拳去库存 出台加快违法项目处理意见
石家庄3月10日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有效期为一年,内容分为五大部分20条。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引导居民持币购房。严格控制主城区开发强度,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提取门槛,支持购房消费。落实金融信贷和税收优惠政策。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未结清首套房贷款再次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金融监管部门要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针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产品。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优化商品房预售条件。有效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规范口径,完善房地产市场统计监测制度。2016年6月30日前建立商品房库存情况监测平台,实现全市联网。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和库存情况,制定具体的去库存工作方案。优化房地产供应,删减审批事项和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3月22日,按照全省房地产专项整治活动安排,为进一步加快房地产违法项目处理,推进项目复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2015年房地产专项整治项目手续办理的意见》。其中涉及土地出让、城中村改造回迁面积、容积率确定、房地产抵押项目等问题的规定。
8、湖北建立住房公积金调剂融资机制 属全国首创
湖北省住建厅与建行湖北省分行签署协议,建立湖北省住房公积金调剂融资机制,该机制属全国首创。至今年2月,湖北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80.8%,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为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省内不同地方住房公积金使用很不平衡,各地资金盈缺差距较大,这影响了全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和政策性功能的发挥。全省公积金调剂融资机制建立后,可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资金调剂,对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切实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实现湖北省公积金优化配置具有重要作用。
9、云南今年起不再新建公租房 打通保障房消化商品房通道
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针对保障房供应相对饱和、商品房库存高企的实际,云南省今年起将不再新建公租房,并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保障性住房消化商品房的通道。云南省住建厅介绍,目前公租房基本上已经饱和,加之商品房仍有库存,再建公租房已不符合市场实际。公租房的筹集方式需要转变,允许各州、市政府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此外,云南还将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从三方面做好配套举措。一是在了解被征收人的意愿基础上,将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安置房房源计划。二是搭建信息和交易服务平台,并及时公布房源信息,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选择购买。三是明确集中购房类型,政府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的房源应以存量普通商品住房为主,购置价格审慎确定,且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业内人士表示,在房地产库存量大的三四线城市,有能力为保障房提供稳定而可靠的房源,比政府自建保障房更能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因此,从提高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角度来看,把货币化安置和商品房去库存结合起来,将是一些地区消化商品房库存的方向。